強制接管台北大巨蛋 法界︰若敗訴賠天價

華/ 大巨蛋爭議延燒,北市府揚言遠雄不改善,不排除全面接管,但宏道法律事務所律師蔡志揚,對強制接管一說抱保守態度。他強調,所謂強制接管要看合不合法,不是官方說了算。以此案來分析,如屆時北市府敗訴,賠償就是天價,最終是全體納稅人埋單。

「我的建議是,雙方各退一步,坐下來好好協商。」蔡志揚說,以其過去處理過的BOT案來說,很多是因「政府變更」而起,但政府(法人)有其「一致性」,須承擔前朝包袱。

像過去他參與雲林縣府停止林內焚化爐BOT啟用案件(前縣長蘇治芬上台後終止),結果仲裁協會判定縣府片面終止合約違約,要賠廠商達榮公司26億元。如北市府未來強制接管大巨蛋,一旦遭法院判定程序不合法,遠雄可主張「所受損害」跟「所知利益」賠償,那就是天價。

蔡志揚說,目前遠雄可能缺失是工期逾期,卻未到拆巨蛋程度。他強調,安檢認定上,北市府不能事後才採高標準。

所謂安全,是很「科學」的,法院將來會依專業去認定,即便大巨蛋有量體變更設計過大安全疑慮,但市府當初認可的,法官可能不認同北市府事後提高標準說詞。

財政部推動促參司長曾國基表示,依《促參法》因業者違約而提前解約,市府可要求業者拆屋還地,但若雙方都有責任,可採協議價購方式來處理。至於大巨蛋爭議如何解,促參司不願對個案評論。

前台北市副市長、政大地政系教授張金鶚認為,雙方應重新坐下來談,找出可接受的公正第三方,如工程會或營建署等來審議,討論出大型建築體一體適用的處理準則,才是化解爭議最好的方法。(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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