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巨蛋停工的悲劇—問題為何還沒被解決?

大巨蛋至今停工約五年,與柯市府還無法達成共識。大巨蛋本是北市府以BOT模式與遠雄合作,期望給予民眾一個更大的運動競賽場地。然而現今多場官司談判不僅耗時又耗財,大巨蛋停工對於前往松菸文創的民眾也極為不便。此外,北市府對於大巨蛋只採取勒令停工的判決,但對於如何解決問題始終沒有提出一個好的解決對策。當初興建的本意,是否失真?

(圖:大巨蛋;來源:上報)

大巨蛋之BOT合作模式是否只是說說而已?

台灣自1994年起,政府依「獎勵民間參與交通建設條例」,開始與民間企業共同興建公共建設。2000年政府將相關法令整合,「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正式立法通過,希望透過引進民間人才與資金,幫助政府興建公共建設,不僅幫助政府解決財政困難問題也提升全民福祉。但近年政府行政機關時常將該法各款所規定之設施或建設,直接認定為公共建設,而不再依是否符合公益性或公共性來判定其建設之恰當性。此不嚴謹的行政程序,造成近年來與政府合作的BOT合作模式爭議不斷。北市府與遠雄於洽談大巨蛋建設合作初期,是否有將合約內容制定清楚,兩團隊是否做足溝通,有待商榷。但以今日情況來看,北市府確實已違背BOT精神,並未對民間企業有充足信任、將大巨蛋之建設大權交由遠雄自行決定,導致近期雙方頻頻未達共識,使大巨蛋成為空巢。此外,政府應是協同辦理建設之一方,大巨蛋之安全問題應由雙方一同解決,想出彌補之道,而非單單只作為一檢舉者。然而以目前情勢來看,北市府並未做出任何建議予遠雄,僅僅以「未按圖施工」起訴遠雄,勒令大巨蛋停工,並未展現其願意幫助人民之意願,有違政府服務人民之初衷。

燙手山芋誰要接管?

柯市府近年來就「公安問題」、「遠雄未依限期改善並重新取得使用執照」兩大點全力與遠雄抗爭。然而,大巨蛋在經歷解約、合意解約過程中,柯市長並未得到市議會的支持。市議會並不打算撥款買回大巨蛋並支付違約金(初估370億),柯市府也籌不到錢買下大巨蛋,只好要求銀行接管。雖是如此,銀行作為債權方代表,並沒有義務、也沒有能力接管大巨蛋,此鉅額到底該由誰來支付?可想而知多數企業都不會承接下這賠錢的爛攤子。以目前形勢來看,此塊燙手山芋恐怕只有遠雄願意接下。而遲遲未做出後續行動的柯市長,似乎也還想不出解決的辦法,恐怕若不使遠雄復工,大巨蛋可能永遠都無法有完工的一天。柯市府執政的難題,難道還要留到下任台北市長來繼續處理嗎?

大巨蛋完工後帶來的好處

若大巨蛋建設完工,室內可容納四萬座位席,內野約三萬席、外野約一萬席,不僅達成當初棒球球迷想要一個室內體育場的願望,國際運動賽事、演唱會的舉辦也將更活絡地方活動的進行。商場、影城、飯店、辦公大樓的附屬設施與周邊商機也將活絡地方經濟,吸引人潮。交通方面,大巨蛋於建設完成後將連通國父紀念館,將人車分流,有效照顧到民眾的行路安全。另外,除了原本已規劃的捷運板南線之外,更著手規畫南北線,使民眾更生活更便利。不論是經濟上、交通上、或是世界人士對於台灣的觀感都將有全面性地大幅提升。若是停工,只會將台灣人民的權益拋諸腦後。台灣止步於此,大眾是否會對政府再次失望?

綜觀上述,大巨蛋的停工,不論就BOT合作模式是否有問題、或是解約後由誰承接、賠償金的後續處理等等面向都使得大巨蛋成為柯市府迫在眉睫的問題。柯市府與其持續點出遠雄的過失,使大巨蛋建設停滯不前,不如從監督者的腳色成為協助者,與遠雄一同改善問題,共創一加一大於二的最佳效果才是最佳的解決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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